刑事谅解书,是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案件结果达成和解的法律文件。其效力在刑法中具有一定的酌定从轻作用。那么,获得谅解书后是否还需坐牢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拿到谅解书,是否坐牢还需视具体犯罪情节而定。谅解书的效力不一定非要在派出所完成,任何地点均可,但最好在公安机关的见证下签订,这样效果更佳。
对于可以和解的刑事犯罪情形,主要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则不适用和解程序。
在双方达成和解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会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甚至可以决定不起诉。法院则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书写谅解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明确表达因何事件、谁对谁表示谅解;清晰表达谅解的意思;若进行了经济赔偿或退赃退赔,需在谅解书中注明;并确保被害人或家属签字、加盖手印。
刑事谅解书在量刑上具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它不仅是当事人或受害者情感上的原谅,也代表其不再追究的态度。因此,在争取减刑的机会时,刑事谅解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酌定情节。
综上,获得刑事谅解书后,是否需坐牢还需结合具体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转载请注明来自北京泰克贝思科技有限公司,本文标题:《刑事犯罪拿到谅解书还要坐牢吗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